教育部印发“十必需”“十不准”守护校园食物


发布时间:

2026-04-01 17:00

  《学校食堂工做人员“十不准”》提出,不准未取得无效健康证明的人员处置接触间接入口食物的工做,不准未穿戴洁净的工做衣帽、口罩和未洁净手部就处置食物加工,不准生熟混放、不准利用未经清洗消毒或消毒不完全的餐饮具和容器,不准瞒报、藏匿、伪制、、转移不及格食物或相关等。

  本报3月31日电(记者闫伊乔)为巩固深化“校园餐”专项整治成效,持续加强校园食物平安办理,强化学校食堂一线工做人员平安认识,规范从业人员操做流程,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《校园食物平安“十必需”》《学校食堂工做人员“十不准”》,进一步建牢校园食物平安防地,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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